“我在一家很小的私企上班,3月份入职的,我在入职的时候就已经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是该企业到现在也没有为我缴纳社保费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社保驿站解答:
按照规定当员工与企业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之后,企业就有义务为在职员工按时交社保,而员工也有享受社保待遇的权利。
而用人企业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保的,其实企业单位的这种行为是违反规定的,员工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当然,小编是建议员工先与企业单位协商,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企业未能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因为有时候可能是企业还没有设立人事专员岗位,导致未能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而已。
在这里社保驿站小编提醒各位企业,一定要按照规定准时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的,将会面临行政处罚,所以为员工买社保是企业的责任。
假如企业没有人事专员来负责员工的社保缴纳工作,企业可以把员工社保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代理缴纳,这样企业就能准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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